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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7486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人事委员会为了让各位职员消除工作条件、其他人事管理相关的烦恼等,能够安心专心工作,接受投诉。
另外,人事委员会规则中规定,由于进行了投诉咨询,在职场上不会受到不利待遇。
能和人事委员会商量的人是地方公务员法适用的下一个职员。
此外,原则上仅限于职员本人的商量,不能由家人、代理人等进行商谈。
一般职务的职员
(离职的职员(仅限关于离职、连任用的咨询。)包括临时任用职员、会计年度任用职员、有条件录用期间的职员。)
县费负担教职员
(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等属于权限的事项,市町村公平委员会是窗口。)
特别职务的职员、公营企业职员、单纯劳务职员、地方独立行政法人职员不在制度的对象内。
可以商量职员的任用、工资、工作时间其他的工作条件、服务等人事管理的全部内容。但是,以下内容除外。
根据内容,进行相关制度的说明和建议等。
另外,有时会得到商量者的同意,向相关当事人进行情况听取、询问等情况。
关于申请人的姓名、咨询的内容、其他咨询内容,我们将严格遵守职务上知道的秘密。
面谈、电话、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中,作为商谈者选择的方法。
申请咨询时,投诉咨询申请书(PDF:38KB)
请在投诉申请书(word:14KB)(第1号样式)中填写必要事项。
需要提前预约。请通过电话等方式申请。另外,关于时间、地点,仅限于认为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在通常的工作时间内,人事委员会指定的场所。
虽然不需要投诉申请书,但是如果事先告知商量内容的话,有可能会有更适当的建议,所以建议您在投诉申请书上申请。
请附上咨询申请书,并发送以下内容。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人事委员会事务局咨询员
电话:055(223)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