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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65584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的规定的医生

概要

根据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的规定的医生(15条指定医生)是指能够制作申请残疾人手册所需的“残疾人诊断书、意见书”的医生。

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医生的指定事务处理要领(PDF:78KB)

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医生的指定事务处理要领(word:82KB)

甲府市内医疗机关的申请处

随着甲府市于2019年4月转移到核心市,本事务从山梨县转移到甲府市。

已经从山梨县被指定为甲府市内医疗机构的医生,将直接移交给甲府市,所以不需要手续,今后在接受新指定的时候,以及各种变更手续等,请在甲府市办理手续。

甲府市/15条指定医生的指定(链接到甲府市页面)

审查标准

  • 取得医师执照后,在与医疗相关的诊疗科以名为目标的医院或诊疗所从事诊疗(5年以上)。
  • 对该诊断有相当多的学识经验

指定日期、提交期限

指定医生时,听取山梨县社会福利审议会残疾人福利专业分科会残疾人审查部会的意见后指定。

因为每年举办4次,所以从申请到指定可能需要时间。

申请截止日 咨询审议会 指定日
4月末 5月 6月
7月末 8月 9月
10月末 11月 12月
1月末 2月 3月

各种手续

新增

想要接受指定的医生,请提交一份以下文件(可邮寄)。

调动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时,请提交1份调动申请(可邮寄)。

  • 指定医生的姓名变更
  • 指定医生的医疗机构变更
  • 指定医生的退休、停业
  • 指定医生的死亡
  • 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变更、地址变更等)

另外,山梨县外(包括甲府市。)的医疗机关调动的情况下,从指定医生名册中删除,如果有返回山梨县的计划,请在备注栏中填写该意思的话,会留在名单上。

辞退

谢绝指定医生时,请提交一份辞退申请(可邮寄)。

关联链接

残疾人诊断书、意见书的制作(链接到其他页面)

 

关于本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祉保健部障害福祉课担当:企划推进担当
地址:邮编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60传真号码:055(22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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