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环境税(县税)
森林有防止灾害、水源养护等多种公益功能。
山梨县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导入了森林环境税(县税),作为将发挥重要作用的森林以健全的姿态传承给下一代的财源。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协助我们。
※从2024年开始,除了森林环境税(县税)之外,对国内有住所的个人征收森林环境税(国税)。森林环境税(国税)在以下页面进行了介绍。
关于森林环境税(国税)
森林环境税(县税)的使用方法
森林环境税(县税)的使用方法(事业概要)
森林环境税(县税)的结构
森林环境税(县税)是在个人、法人的县民税均等比例上加上一定金额缴纳的。
纳税义务人
| 个人 |
- 县内有住所的人
- 在县内拥有事务所、事务所或住宅的人
- 下一位不征税。
- 根据生活保护法的规定接受生活补助的人
- 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35万日元以下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寡妇或寡夫
- 上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低于市町村条例规定金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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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
- 在县内拥有事务所、事务所、宿舍等的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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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个人 |
年额5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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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
均摊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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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等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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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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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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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50亿日元 |
80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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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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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10亿日元~50亿日元以下 |
54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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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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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1亿日元~10亿日元以下 |
13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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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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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1千万日元~1亿日元以下 |
5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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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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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千万日元以下等 |
2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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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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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日期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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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
- 适用于2012年4月1日以后结束的各事业年度的法人县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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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方法
| 个人 |
- 居民税从工资中特别征收的人,包含在其中。
- 除此之外的人,请根据市町村发送的居民税的纳税通知书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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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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