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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39654更新日期:2024年2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森林环境税(县税)

森林有防止灾害、水源养护等多种公益功能。

山梨县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导入了森林环境税(县税),作为将发挥重要作用的森林以健全的姿态传承给下一代的财源。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协助我们。

※从2024年开始,除了森林环境税(县税)之外,对国内有住所的个人征收森林环境税(国税)。森林环境税(国税)在以下页面进行了介绍。

关于森林环境税(国税)

森林环境税(县税)的使用方法

森林环境税(县税)的使用方法(事业概要)

森林环境税(县税)的结构

森林环境税(县税)是在个人、法人的县民税均等比例上加上一定金额缴纳的。

纳税义务人

个人
  1. 县内有住所的人
  2. 在县内拥有事务所、事务所或住宅的人
  • 下一位不征税。
    • 根据生活保护法的规定接受生活补助的人
    • 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35万日元以下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寡妇或寡夫
    • 上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低于市町村条例规定金额的人
法人
  1. 在县内拥有事务所、事务所、宿舍等的法人等

税率

个人

年额500日元

法人

均摊额的5%

注册资本等的金额

均摊额

相当于5%

超过50亿日元

800,000日元

40,000日元

超过10亿日元~50亿日元以下

540,000日元

27,000日元

超过1亿日元~10亿日元以下

130,000日元

6,500日元

超过1千万日元~1亿日元以下

50,000日元

2500日元

1千万日元以下等

20,000日元

1000日元

适用日期

个人
  • 适用于2012年度的个人县民税。
法人
  • 适用于2012年4月1日以后结束的各事业年度的法人县民税。

纳税方法

个人
  • 居民税从工资中特别征收的人,包含在其中。
  • 除此之外的人,请根据市町村发送的居民税的纳税通知书缴纳。
法人
  • 法人县民税申报缴纳时请追加缴纳。

关于本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税务科负责人:企划、征税负责人(关于税的结构)
地址:邮编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386传真号码:055(223)1390

山梨县森林环境部森林环境政策课担当:企划担当(关于税的用途)
地址:邮编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642传真号码:055(22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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