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生活 > 宠物和动物爱护 > 动物爱护 > 关于动物爱护关系的登记、许可、申报等(卫生药务科) > 关于管辖区域外饲养、保管的通知
页面ID:22039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在山梨县内获得特定动物的饲养、保管许可的人,根据被许可的特定饲养设施(移动用设施),在不超过3天的期间,在山梨县以外的都道府县进行特定动物的饲养或保管的情况下,在开始饲养或保管的场所必须通知管辖都道府县知事。
另外,不仅仅是目的地的都道府县,还需要通知所有通过的都道府县。
另外,在目的地停留时间超过3天的情况下,移动目的地的都道府县需要新的饲养和保管许可。
※通知所需的样式
如果将特定动物带入山梨县内,或者通过山梨县移动到其他都道府县的话,需要在开始饲养或保管的3天前通知山梨县知事。
通知的时候,除了通知书等必要文件之外,还请提交以下文件。
根据山梨县内的移动路径不同,通知地址也不同,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400-850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卫生药务课生活卫生・动物爱护担当
TEL:055-223-1488 FAX:055-223-1492
※使用中央车道通过山梨县的话,会通过甲府市(核心市),也请咨询甲府市。
甲府市健康支援中心生活卫生药务课
TEL:055-237-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