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生活 > 宠物和动物爱护 > 动物爱护 > 关于动物爱护关系的登记、许可、申报等(卫生药务科) > 关于第一种动物处理业登记的更新
页面ID:21856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第一种动物处理业者的登记有效期是5年,所以在有效期结束之前,需要进行登记的更新。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进行更新,则会失去效力。
在管辖事务所的保健所(甲斐市、中央市、昭和町是动物爱护指导中心),从登记有效期届满之日的2个月前开始受理。
申请书需要正本和副本两份。
必要文件等 |
备注 |
第一种动物处理业登记更新申请书(样式第四) |
必须 ※按注册行业、各事业单位 |
第一种动物处理业的实施方法(样式第一附记) | 销售业或贷款业的情况 |
饲养设施的平面图(设备等的配置) | 只有在有饲养设施的情况下 |
饲养设施附近的示意图 | 只有在有饲养设施的情况下 |
申请者(申请者为法人时,为该法人及法人的董事)、动物处理责任人不属于法第12条第1项第1号至第5号的文件(参考样式第1) | 只有在有饲养设施的情况下 |
登记事项证明书 | 仅在法人的情况下 |
法人董事的姓名及地址 | 仅在法人的情况下 |
其他必要的文件 | 请向保健所咨询 |
1个事业所(1行业)需要10000日元(山梨县凭证)。
山梨县凭证在各保健所(动物爱护指导中心除外)销售,关于其他的位置,请参照这里(关于山梨县收入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