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8900更新日期:2023年5月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随着2023年5月8日开始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COVID-19)在感染症法上的定位发生了变更,作为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对策而活用的体温器、分区、二氧化碳浓度测定器等,将继续作为感染对策加以活用和保管对于感染对策上不需要的东西,可以考虑再利用、再资源化(再利用)等。
在我国,根据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到现在为止率先推进了3R(回收再利用)和废弃物的适当处理。除此之外,在2022年4月实施的关于促进塑料资源循环等的法律、基于该法的基本方针以及排放经营者的判断基准中,关于能够抑制塑料使用产品废弃物等的排出、实施再资源化(再利用)的东西被要求实施再资源化等。
在此基础上,对于至今为止作为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对策而活用的备品等中不能保管或者在感染对策上不需要的物品,请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作为再利用品出售等有效利用(再利用)
2.在不能有效利用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再资源化的东西,实施再资源化(再利用)
3.不能再资源化的情况下,对于能够进行热回收的东西,应尽可能进行效率高的热回收(热回收)
4.上述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应适当地进行处理(委托拥有废弃物收集搬运业、处理业许可的处理业者进行处理)(适当处理)
关于不需要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策的备品等(派对等)| 环境省(env.go.jp)
另外,关于日冕病毒感染症的废弃物对策,请参照以下环境省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