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5584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的规定,医生(15条指定医生)是指能够制作申请残疾人手册所需的“残疾者诊断书·意见书”的医生。
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医生指定事务处理要领(PDF:78KB)
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医生指定事务处理要领(word:82KB)
随着甲府市于2019年4月转移到核心市,本事务从山梨县移交给甲府市。
已经从山梨县指定为甲府市内医疗机构的医生,将直接移交给甲府市,所以不需要办理手续,但是今后接受新指定时,以及各种变更手续等,请在甲府市办理手续。
甲府市/15条指定医生的指定(链接到甲府市页)
关于医生的指定等,要听取山梨县社会福利审议会残疾人福利专业分科会残疾人审查部会的意见指定。
因为每年举办4次,所以从申请到指定可能需要时间。
申请截止日 | 咨询审议会 | 指定日 |
4月末 | 5月 | 6月 |
7月末 | 8月 | 9月 |
10月末 | 11月 | 12月 |
1月末 | 2月 | 3月 |
想要接受指定的医生,请提交一份(可邮寄)以下文件。
符合以下情况时,请提交一份调动申请(可邮寄)。
另外,山梨县外(包括甲府市。)的医疗机构调动时,会从指定医生名册中删除,如果有返回山梨县的计划,请在备注栏中填写该意思的话,会留在名单上。
谢绝指定医生的情况下,请提交一份辞退申请(可邮寄)。
残疾人诊断书和意见书的制作(链接到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