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一般咨询支援事业者指定等相关手续
针对残疾人向地区生活转移进行支援(地区移行支援·地区定影支援)的指定一般咨询支援事业者的指定等相关手续,如下所示。
业务内容
- 地区移行支援
- 对于入所设施的残疾人,或者精神科医院住院的精神障碍者,为了确保住所转移到其他地区的生活而进行的活动相关咨询,以及为转移地区而进行的残疾人福利服务经营者等的同行支援等的情况下,地区转移支付支援服务费。
- 对象
- 进入残疾人支援设施等的残疾人。
- 精神科医院住院的精神障碍者(以1年以上的住院者为原则,市町村认为必要的人)。
- 期间
- 六个月以内。如果具体预计转移到地区生活的话,可以在6个月内更新。
- 地区定影支援
- 对于单身在家生活的残疾人,为了继续地区生活,需要确保经常的联络体制,需要紧急时等支援体制的人,确保经常的联络体制,对因故障特性而产生的紧急事态等进行紧急访问和紧急对应等各种支援的情况下,将支付地区定影支援服务费。
- 对象(以下人员中,为了继续地区生活,需要确保经常联络体制的紧急情况等支援体制的人)。
- 在家里独自生活的残疾人。
- 在家里同居的家人等因残疾、疾病等原因,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支援的残疾人。
- 期间
- 1年以内。为了继续地区生活,如果需要紧急支援体制的话,可以在1年内更新。(之后的更新也一样)。
指定申请书等的提交处
请带到山梨县福利保健部障害福祉课(山梨县厅内)提交。
- 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厅内)
- 地区生活支援担当:055-223-1461(直通)
指定申请手续
指定申请所需的文件
指定一般咨询支援事业者指定申请相关的附件请参考以下检查表。
指定申请所需的各种样式
变更时的手续
指定内容发生变更时,请在变更日起10天内提交变更申请。
指定更新申请的手续
指定一般咨询支援事业所根据残疾人综合支援法第51条第21条的规定,每6年更新一次指定。
指定更新申请所需的文件
指定一般咨询支援事业者指定更新申请相关的附件请参考以下检查表。
指定一般咨询支援经营者指定更新申请相关的必要文件一览(检查表)(Excel:40KB)
指定更新申请所需的各种样式
废止、停止、恢复的申报
指定辞退申请
指定一般咨询支援事业的运营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