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88685更新日期:2024年3月1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本县以下的经营者接受研修经营者的指定实施。
关于进修的详细和申请方法,请咨询研修经营者。
进修经营者 | 一般社团法人生活支援光 |
地址 |
甲府市长松寺7-13 秋刀鱼利纳长松寺1-A |
电话 | 055-267-7261 |
传真号码 | 055-267-7263 |
进修经营者 | 尤斯泰尔实验室株式会社 |
地址 |
东京都中野区中央1-6-35 Ritchfield中野坂上大厦6楼 |
电话 | 03-5937-6825 |
传真号码 | 03-5937-6828 |
第一届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2021年9月21日(星期二)
第2回2022年3月8日(星期二)~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因为不足最小举办人员,所以没有实施。
※考虑到新型日冕病毒的感染扩大,没有实施。
山梨县知事(以下简称“知事”。)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指定为研修实施单位。
希望指定的人,请在确认条件后再商量。
(1)研修事业的稳定、持续运营所需的财政基础。
(2)为了妥善、顺利地实施研修项目,必须具备必要的事务处理能力和体制。
(3)研修事业相关的会计明确,并配备了明确会计帐簿、决算文件等事业收支状况的文件。
(4)关于课程,可以按照实施纲要规定的各课程的课程内容实施。
(5)为了实施研修项目,必须确保符合该大纲规定标准的实习设施。
(6)实施“合并课程”的经营者必须接受社会福利士及护理福祉士法附则第6条规定的登记机关(咯痰吸食等登记研修机构)的登记。
(7)每年都能持续开展研修项目。
(8)想要接受指定的人在过去3年内没有受到本纲要17规定的指定取消处分。
(9)应遵守其他、实施纲要及本纲要规定的事项。
(1)研修项目应按照实施纲要规定的内容,每年持续实施一次以上。
(2)研修名额应为适合实施会场的适当人数。
(3)进修课程应遵循实施纲要规定的内容。另外,要注意课程中充足的时间是实际时间,设置适当的休息时间。
(4)负责授课的讲师应满足实施纲要规定的讲师条件,参照学历、工作经历、资格、实务经验等,为负责各科目,确保适当的人才适当人数。
(5)关于负责实习的讲师,大约每20名听讲者1人,除了讲师之外,还要确保助手等,努力让所有听课者都能进行充分的实习。
(6)成为讲师的人,对于讲师要件规定的工作要有3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但是,关于看护、福利、护理系大学、护理福祉士养成学校等教师,关于该职位有1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7)通过与适当的实习设施等的合作,制定了实习实施计划。
(8)为了实施研修项目,必须确保必要的研修会场及备品、教材等。
想要接受研修事业指定的人,必须在该研修相关的听讲生招募开始预定日的2个月前,向知事提交“重度访问看护从业人员培训研修”经营者指定申请书(附记第1号样式)。
指定经营者在研修结束后的1个月内,根据“重度访问看护从业人员培养研修”事业实绩报告书(附记第7号样式)向知事报告事业结果。
山梨县“重度访问看护从业人员培训研修”实施纲要(PDF:152KB)
山梨县“重度访问看护从业人员培训研修”经营者指定事务处理纲要(PDF:41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