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规名称 制定年月日 类别编号
  • ■ 第6篇的2
    • 第3章自然环境
   
山梨县立自然公园条例 ◆1957年12月26日 条例第74号
山梨县立自然公园条例施行规则 ◆1958年6月6日 规则第22号
山梨县立自然公园条例规定指定植物 ◆1958年6月6日 告示第148号
根据山梨县立自然公园条例的规定,指定县立自然公园 ◆1956年4月1日 告示第75号
山梨县自然公园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第七号规定,未经知事许可,不得在室外集成或储藏的物品的指定 ◆2003年3月31日 告示第183号
山梨县自然环境保护条例 ◆1971年10月11日 条例第38号
山梨县自然环境保护条例施行规则 ◆1972年2月28日 规则第5号
山梨县自然环境保护基本方针 ◆1975年10月6日 公告
自然环境保护地区及自然纪念物的指定 ◆1972年10月30日 告示第520号
山梨县自然环境保护地区等土地所有者交付金交付规程 ◆1973年6月14日 告示第435号
山梨县立八岳自然接触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 ◆1994年10月14日 条例第24号
山梨县立八岳自然接触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施行规则 ◆1999年7月23日 规则第41号
山梨县稀少野生动植物种保护条例 ◆2007年7月9日 条例第34号
山梨县稀少野生动植物种保护条例施行规则 ◆2008年2月29日 规则第3号

内容现在2024年1月1日

山梨县例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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