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规名称 制定年月日 类别编号
  • ■ 第10篇
    • 第7章
      • 第1节
   
山梨县建筑基准法施行条例 ◆1961年4月10日 条例第19号
山梨县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 ◆1951年3月19日 规则第13号
指定建筑基准法第六条第一项第四号区域 ◆1950年12月14日 告示第295号
指定建筑物屋顶必须用不燃材料建造或深的区域 ◆1950年12月14日 告示第294号
建筑基准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道路指定 ◆1998年3月30日 告示第183号
建筑基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道路指定 ◆1960年9月19日 告示第197号
关于城市规划区域中用途地区未指定区域内的建筑物,规定容积率等限度的告示 ◆2004年2月26日 告示第92号
建筑基准法施行规则第十一条之三第一项区域的指定 ◆2002年11月28日 告示第489号

内容现在2024年1月1日

山梨县例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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