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9976更新日期:2024年4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为了达成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以及基于山梨县全球变暖对策实行计划(2023年3月修订)的可再生能源的导入目标,支援利用第三方所有模型的县内民间设施等引进太阳能发电设备等。
2024年4月9日(星期二)开始受理
※从申请开始日起按先后顺序进行审查和选定。
※先来后到的顺序每天管理。与申请时间无关。
※即使在申请期间内,也会在申请超过预算额的日子结束受理。
※有时以超过预算上限额为理由不进行交付决定。
※在预算达到上限的日子里有多个申请者的情况下,按照二氧化碳排放削减效果多的顺序进行审查和选定。
※申请受理期间前,提交处提交的申请书(邮寄的话,到达提交处的申请书)不受理,请注意。
104235千日元
・ 通过onsite PPA模型向县内的民间经营者等需要者提供太阳能发电设备等的PPA经营者
・通过租赁模型向县内的民间经营者等需要者提供太阳能发电设备等的租赁经营者
太阳能发电设备、蓄电池
※关于辅助对象设备的条件,请确认实施要领。
※可申请的导入模式如下。
太阳光设备(单独) | 蓄电池(单独) | 太阳能发电设备+蓄电池 |
○ | × | ○ |
【太阳能发电设备】
・太阳能发电设备输出(※)×5万日元/kW
※太阳光板和功率调节器中的任意一个输出较低的值(小数点第2位以下舍去)。
蓄电池
・补助对象经费的1/3
※关于补助对象经费,请确认实施要领。
※补助对象经费在以下价格以下
- 容量:4,800Ah单元格/台以上时:19万日元/kWh
- 容量:4,800Ah单元格/台以下时:15.5万日元/kWh
(1)在网站PPA模型的情况下,PPA经营者应将交付的补助金额相当部分从给需要者的服务费中扣除。
(2)租赁模式的情况下,租赁经营者应将交付的相当于补助金的部分从向需要者的租赁费用中扣除。
辅助对象经营者需要提交实绩报告书。
提交时间:从辅助事业完成之日起算起已经过了一个月的日期或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的某一天。
・山梨县第三方所有模型的再能源设备引进支援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PDF:100KB)(R6.4.9更新)
・山梨县第三方所有模型的再能源设备引进支援项目费补助金实施要领(PDF:315KB)(R6.4.9更新)
・申请格式集(word:60KB)(R6.4.9更新)
・事业计划书(附件样式第1号)(Excel:52KB)(R6.4.9更新)
・事业实绩书(附件格式第6号)(Excel:44KB)(R6.4.9更新)
・【记载例】事业计划书(附件样式第1号)(Excel:82KB)
・【记载例】事业实绩书(附件格式第6号)(Excel:79KB)
【申请方法】
・请通过邮寄或自带提交。
・邮寄的话,请用简易挂号信和信包等可以追踪邮件的方法进行(背面一定要写上寄信人的住址和姓名)。
・自备时的受理时间是除周六、节假日、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外的9点~17点
【申请处】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本馆8楼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
地区能源推进担当
TEL:055-223-1503
常见的问题(Q&A集)(PDF:198KB)(R6.4.9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