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4870更新日期:2018年3月1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劳动委员会认为,有救济不正当劳动行为的申请,选任审查委员。
审查委员由会长选任,代替公益委员全体负责审查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调查、审问)。审查委员被赋予了广泛的审查指挥权。多个审查委员被选任时,会长指定的审查委员长会行使审查指挥权。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对一个不正当劳动行为事件选任2名审查委员进行审查。
是否属于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判断由公益委员合议进行,但审判可以由劳动者委员及使用者委员参与。参与审问的委员叫参与委员。劳资参与委员参与审问时,要事先向会长提出申请。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针对一个不正当劳动行为事件,劳资各有一名员工参与了审问。
参与委员要参与审问,但实际上是从调查阶段开始参加的。参与委员除了可以告知审查委员向当事人或证人进行审问,在审问结束后公益委员的合议之前陈述意见外,在调查等进行的和解中发挥着很大作用。
劳动委员会的会长在选任审查委员的同时,指定对事件的整体辅佐审查委员的负责职员。负责职员不仅在内部协助审查委员,还根据审查委员的指示实施调查(负责职员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审问调查书等。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指定负责审查和调整的事务局职员将被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