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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4853更新日期:2018年3月1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提交答辩书等(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手续)

1调查开始通知

审查委员的选任等进行后,将调查开始通知书发送给当事人双方。


在调查开始通知书中,除了通知开始调查的意思、审查委员和负责职员之外,还要求申请人提交疏散申请理由的证据,对被申请人附上申请书的副本,并提交用于疏散答辩书及其理由的证据开始。另外,向当事人双方附上代理人申请书、辅佐人申请书、证人审问申请书、证据说明书的格式发送给当事人。

2负责职员调查

在发送调查开始通知的同时,山梨县劳动委员会根据审查委员的指示进行负责职员调查。


对于被申请人,我会去当地听取意见。此时,带着调查开始通知书,说明有救济的申请,要求提交答辩书。根据需要,对制度的宗旨、调查、审问、和解等今后的手续进行说明。作为调查,听取当事人的相关事项、事件概要等。另外,为了调整第一次调查日期的日程,也要确认代理人、辅佐人的选任意向等。


对申请人的负责职员调查是根据需要实施的,但是在申请救济之前,经常会有关于手续的咨询,在提交申请书的时候,关于当事人的事项、申请的概要等,会方便地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3关于提交答辩书

答辩书原则上必须在收到调查开始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提交。

答辩书的提交份数

答辩书是记载被申请人对申请书中记载的申请人的主张的基本主张的文件,关于申请书中记载的所有事项,请按照以下要领记载。

  • (1)申请书的记载事项如此时,例如“承认构成申请书记载第一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具体事实1的(1)・・・承认。”
  • (2)申请书的记载事项违反事实的情况下,“关于...我否认。”
  • (3)申请书的记载事项是自己无关的事实的情况下,“关于......不知道(不知道)。”
  • (4)申请书的记载事项有反对事实的情况下,“・・・要争斗。”记载反对事实的主张。

另外,请一并填写申请人主张在法律上的问题点以及被申请人方面的法律上的主张(反驳)。

 

答辩书的格式及记载例

不正当劳动行为审查手续的关联页

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

  1. 关于救济的申请
  2. 关于审查委员的选任等
  3. 关于提交答辩书等
  4. 关于调查
  5. 关于审问
  6. 关于判定
  7. 关于和解等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事务局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826传真号码:055(22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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