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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4878更新日期:2018年3月1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调查(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手续)

1调查的目的

 调查是指为了准备审问而整理争论点、收集证据等的手续。从调查的性质上来说,调查是在审问之前进行的,如果有必要的话,进入审问后也会进行。


 在调查中,明确当事人的主张,整理争论点。也就是说,围绕是否有不正当劳动行为,当事人双方确认事实关系和法律上的主张,在此基础上,整理什么是有争议的事实,哪个事实没有争议,或者法律上的见解对立在哪里等。另外,在调查中,收集证据等。也就是说,为了在审问中迅速准确地进行证据调查,让当事人双方提交证明自己主张的证件,准备预定的证人等。

2调查的方式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规定了日期,要求当事人双方出席,原则上在劳动委员会委员室(山梨县厅北别馆3楼)进行。调查不公开,只有当事人(包括代理人、辅佐人)出席,不能旁听。

 

 关于第一次的调查日期,会发送调查日期通知书。第二次以后,调查日期结束时,审查委员长口头告知(没有发送通知书)。

3关于代理人、辅佐人

 当事人可以在调查和审问中选任代理人和辅佐人。这需要审查委员的许可,请提交代理人申请书(附上委托书)和助理申请书。提交份数为1份。

 

 通常,请在第一次调查日期前提交代理人申请书和辅佐人申请书,第一次调查日期时审查委员批准。

 代理人可以出席劳动委员会陈述,进行证人审问,或者代替当事人进行有关审查手续执行的一切行为。辅佐人可以随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劳动委员会,补充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陈述,或审问证人。一般来说,代理人是律师,辅佐人由熟悉情况的工会干部、劳务担当重任或部科长等。

4调查的内容与当事人的对应

(1)整理争论点

 在调查中,审查委员确认当事人双方的主张(申请书、答辩书)。并且,对于当事人双方,如果各自的主张有不明确的地方、难以理解的地方或者不足的地方,就这一点进行提问(求解释)。


 当事人在下次之前以书面形式(准备书面)补充(解释)主张。这个结果,对方当事者提出了新的主张的时候,是承认那个,还是竞争那个,如果有对那个的反驳的话,一起用书面(准备文件)提交。

 这样明确当事人的主张,整理争论点。

(2)证据的提交等

 当事人必须对有争议的事实中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提出证据并表明这是事实。证据有提交证明事实存在的文件(书证)的方法、请知道事实存在的人作证的方法等。证明书的提交和证人的申请在调查阶段进行。


 申请书请申请人方面作为“疏甲第○号证”,被申请人方面作为“疏乙第○号证”分别附上一系列号码,并附上证据说明书提交。证据及证据说明书的提交份数如下:

 提交书面证后,会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副本,审查委员会询问是否承认其证(是否承认书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会通过“承认”、“否认”、“不知道(不知道)”中的任意一个来进行承认与否。也有以书面形式(承认与否书)要求。


 想出证人的时候,请提交证人审问申请书。此时,请尽量具体填写审问事项。有申请的证人审问,在决定了其处理(是否可以录用证人、审问时间、有关审问事项的指示、进行审问的证人的顺序等)后,开始审问。

(3)调查报告的制作

 进行调查后,负责人员会制作调查笔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可以阅览调查笔录。山梨县劳动委员会向当事人发送调查报告的复印件。

不正当劳动行为审查手续的关联页

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

  1. 关于救济的申请
  2. 关于审查委员的选任等
  3. 关于提交答辩书等
  4. 关于调查
  5. 关于审问
  6. 关于判定
  7. 关于和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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