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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4862更新日期:2023年10月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通知

 随着新型日冕病毒的感染扩大,面对面进行的业务(面谈的劳动咨询、申请书带来的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受理、申请书带来的中介受理等)虽然暂缓了,但是紧急事态宣言被解除,县内的感染状况也稳定下来因此,开始了面对面的业务。 另外,如果您希望面谈的话,请事先联系我们,并戴口罩,注意手指消毒。另外,发烧或身体不舒服时请不要来厅。

1不正当劳动行为是指

宪法第28条保障劳动者团结的权利、团体谈判的权利、团体行动的权利。工会合法为了具体保障这个权利,禁止用人单位进行以下行为作为不正当劳动行为(工会合法第7条各号)。

号别

类别

(工人、工会......)

(使用者......)

1号

不利处理

工会成员

作为理由,解雇,或对其他不利的处理

加入工会或结成工会

工会的正当行为

黄犬合同

不加入工会

作为雇佣条件

退出工会

2号

拒绝团体谈判

申请团体谈判

无正当理由拒绝

3号

支配介入

组成工会

支配介入

经营工会

经费援助

支付工会运营所需的经费

关于会计上的援助

4号

报复性不利处理

向劳动委员会提出救济不正当劳动行为的申请

作为理由,解雇,或对其他不利的处理

对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命令提出再审查申请

对不正当劳动行为进行审查和再审查、调整劳动争议的情况下,提出证据或发言

2不正当劳动行为发生时的救济

工会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被认为有不正当劳动行为时,可以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劳动委员会根据申请进行审查。并且,在承认存在不正当劳动行为的事实时,命令使用者恢复到没有进行不正当劳动行为的状态(例如“必须恢复原职”、“不能拒绝团体谈判”、“不能介入工会活动”等)。就这样,劳动委员会正在救济工会和劳动者。

另外,在现行法制度上,不正当劳动行为的救济也可以通过法院的民事诉讼来获得救济。法院的救济是以确认符合不正当劳动行为的行为无效,作为不法行为被承认要求赔偿损失,或者不正当劳动行为现在继续的情况下,以消除该行为的形式进行的。

劳动委员会的救济特征是,关于劳动委员会对不正当劳动行为的救济特征,与法院的救济相比,从制度、判断、救济命令三个方面进行说明。有点专业的说明。

3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程序

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手续概要如下。

救济申请和审查的开始

劳动者或工会提出救济不正当劳动行为的申请,劳动委员会将作为不正当劳动行为救济申请事件开始审查。公益委员成为审查委员,指挥审查。工人委员和用人单位委员作为参与委员参与审查。

审查

审查有调查和审问。在调查中,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张,要求提交证明各自主张的证据,整理争论点。争论点明确后,就转移到审问。在审问中,在当事人双方的见证下,调查作为证据提交的文件和证人。如果得到了足以认定事实的资料,就结束审问。结束审问时,给予当事人双方最后陈述的机会。

事件的终结

审问结束后,召开公益委员会会议,听取参与委员的意见后,根据公益委员的合议进行判定。如果判断存在不正当劳动行为的事实,就会发出救济命令,如果判断没有那个事实的话,会发出驳回申请的命令。此时,向当事人双方交付命令书的复印件,不正当劳动行为事件结束。另外,在审查过程和命令书交付之前,当事人会和解撤回申请,或者以决定驳回申请的驳回的形式结束。

对判定不服的情况

对都道府县劳动委员会的命令和决定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中央劳动委员会申请再审查。另外,关于都道府县劳动委员会及中央劳动委员会的命令和决定,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取消的诉讼。

关于详细,请看下一页。

(1)关于救济的申请

不正当劳动行为的审查是根据救济的申请开始的,在这里,关于救济的申请,说明申请书等的提交,申请书的记载内容,管辖的劳动委员会,申请期间。

(2)关于审查委员的选任等

在这里,对审查委员、参与委员、负责职员进行说明。

(3)关于提交答辩书等

在这里,对调查开始通知、负责职员调查、答辩书的提交进行说明。

(4)关于调查

在这里,关于不正当劳动行为审查中的调查,说明调查的目的、调查的方式、代理人、辅佐人、调查的内容和当事人的对应。关于代理人申请书、辅佐人申请书的提交、准备文件的提交、书证及证据说明书的提交、证人审问申请书,请从这里开始。

(5)关于审问

在这里,关于不正当劳动行为审查中的审问,所谓审问,就是说明审问的方式、证人审问、举证责任、举证的程度、应证明的事项、结审。最后陈述书的提交,请从这里开始。

(6)关于判定

在这里,对命令的决定、命令的种类、命令书的记载事项、命令书(写)的交付、申请的驳回、再审查的申请和取消诉讼的提起、救济命令的确定和不履行进行说明。

(7)关于和解等

在这里,就和解解决、撤回申请进行说明。

4审查期间的目标和达成情况的公布

审查期间的目标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为了加快审查的速度,将从救济申请到事件结束的“审查期间的目标”定为1年以内

目标达成情况

  • 2022年以后没有结束的事件。

最近的审查实施状况(2022年度以后)

号码 申请人 救济申请内容 终结状况 审查期间
5-1 工会

取消雇用、回归现任职位、回复

诚实团交
文书揭示

系属中

 

 5不正当劳动行为救济申请事件命令书的公布

公布了过去1年内交付的命令书。但是,根据事件的内容和性质,有时不公开。

  • 现在没有公布的命令书。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劳动委员会事务局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826传真号码:055(223)1828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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