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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869更新日期:2023年3月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从2019年10月1日起,废除了汽车取得税,导入了汽车税环境性能折扣。对车辆的原价征收与环境性能相应的税率。
通过继承、法人合并或满足一定条件的法人分割取得时,不征税。
取得汽车的人在向运输支局申请新登记和迁移登记等时,要向汽车税中心提交记载了必要事项的申报书,缴纳税额。另外,委托代理人申报时,请务必领取该申报书的副本,确认住址、姓名、缴纳税额等。
参考汽车保有相关手续的一站式服务(OSS)
持有汽车的时候,需要检查登记、车库证明、汽车税的申报和缴纳等各种各样的手续。如果使用“汽车保有相关手续的一站式服务(OSS)”,即使不去各行政机关的窗口,也可以通过电脑办理手续。关于详细内容和使用方法,请看汽车保有相关手续的一站式服务门户网站(外部链接)。
汽车的原价在50万日元以下的话不征税。
和汽车税类别折扣一样,对于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残疾人等使用的汽车和结构变更后的汽车的取得,根据申请可以享受汽车税环境性能折扣的减免措施。
详情请咨询汽车税中心(综合县税事务所汽车税部)。
县内缴纳的汽车税环境性能分配的40.85%将被分配给县内的市町村。
【汽车税环境性能分配相关手续及咨询处】
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汽车税部(山梨县汽车税中心)
地址:〒406-8558笛吹市石和町唐柏1000-4
电话:055(262)4662传真号:055(263)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