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897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轻油征收税

这个税金是伴随着巴士、卡车等燃料的轻油的现实缴纳而征收的。

缴纳者

从特约业者或原销售商处收取轻油的人

(该税金由特约业者和原销售商从实际收取轻油的人那里收取,并交给县内。)

  • 原销售商・・轻油的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总务大臣指定的
  • 特约业者・・与原销售商签约,持续接受轻油的供给,销售此的业者,知事指定为特约业者

缴纳额

每升......32100日元(每升32日元10钱)

 

申报和纳税

特约业者或原销售商在下个月的最后一天之前向轻油缴纳地所在的县申报并缴纳每月的费用。

 免税

农业、林业、矿物开采事业等法律规定的特定用途中使用的轻油是免税的。

想使用免税轻油的人,请事先到综合县税事务所办理必要的手续。

另外,到2024年3月31日为止的轻油征收税的免税措施,延长了到2027年3月31日为止的3年。

《免税对象经营者及用途一览表》(PDF:135KB)

混合轻油等也要缴纳轻油税

  • 销售在轻油中混入灯油和重油等的混合轻油,将灯油和重油等碳氢化合物油作为汽车燃料销售和消费的时候,对销售的人和消费的人也要缴纳轻油征收税。
  • 在这种情况下,要事先在综合县税事务所获得批准的同时,提交申报书纳税。
  • 未经批准就进行这些行为的话,会受到处罚,请注意。

关于生物柴油燃料(BDF)

不正当轻油110号

山梨县不仅是恶劣的逃税行为,而且为了消灭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正当轻油,设置了不正当的轻油110号。如果有关于不正当轻油的信息,请寄到下面。

另外,不正当的轻油是指以逃避轻油征收的税金为目的,在轻油中不正当地混入灯油和重油等,称为轻油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轻油。

 

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轻油征收税课内电话055-261-9123

(工作日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15分受理。)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税务科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386传真号码:055(223)1390

山梨县总务部综合县税事务所担当:轻油征收税课
地址:〒406-8601笛吹市石和町广濑785
电话:055(261)9114  

本页由税务科制作,关于申报等的联系我们,请联系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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