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医疗・健康・福利 > 医疗 > 医院・医疗机关 > 医疗机关·医疗法人的样式集 > 医院(诊所・助产所)申报事项变更申请书
页面ID:44115更新日期:2020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手续名 | (医院、诊所、助产所)申报事项变更申请书 | ||||
案件概要 | 关于医院或医疗法人等开设的诊疗所、助产所,变更以下内容时 | ||||
1.管理者的住址、姓名 2.助产所的委托医生、医院或诊所(助产所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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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令 | 医疗法施行令第4条之2第2项、医疗法实施规则第3条第2项 | ||||
提交处 | 保健所 | ||||
提交份数 | 医院 | 2部 | |||
诊疗所・助产所 | 1部 | ||||
提交期限 | 变更后10天以内 | ||||
申报格式 | (医院、诊所、助产所)申报事项变更报告(第11号样式)(word:31KB) | ||||
附件(根据需要) | 医生、牙医、助产师的驾照(写)※在保健所窗口进行原件确认。 | ||||
委托医生、医院、诊所的承诺书(处理分娩的助产所的情况) | |||||
手续费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