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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44072更新日期:2020年4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诊所开设申请书(医生、牙医是开设者的情况)

手续名 诊所开设申请书
案件概要 医生和牙科医生开设诊疗所的情况
根据法令 医疗法第8条、医疗法施行规则第4条
提交处 保健所
提交份数 1部
提交期限 开设后10天以内
申报格式 有床的情况 诊疗所(有床)开设申请书(第8号样式)(word:104KB)
无床或牙科的情况 诊疗所(无床)开设申请书(第9号样式)(word:71KB)
附件(根据需要) 医生、牙医的执照(写)以及开设者的临床研修结束登记证(写)※在保健所窗口进行原件确认。
地基平面图
用地周边的示意图
建筑物的平面图(表示各个房间的用途)
手续费 -
备注

设置X光装置时,需要“诊疗用X射线装置配备申请书”。

从2020年4月开始,关于地区不足的外来医疗功能的同意与否,追加了形式。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医务科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80传真号码:055(223)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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