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3044更新日期:2023年8月2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滞纳整理Q&A
Q1突然被扣押了
A1
- 在扣押之前,请发送纳税通知书和催促信,请求缴纳。 另外,发送的这些文件中有关于滞纳处分的记载。不发送这些东西,就不会突然扣押。
- 地方税法规定,从发出催促信之日起经过10天之日(第11天)之前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扣押。(汽车税为地方税法第177条之21)
- 另外,扣押必须在掌握滞纳者的财产后才能进行,所以扣押也有过了缴纳期限后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再进行的情况。
Q2没看过纳税通知书和催促信
A2
- 因为向您的家和事务所等发送了纳税通知书和催促信,所以请再次确认。
- 纳税通知书和催促信会用普通邮件发送。而且,根据法律推测,如果发送到纳税者的住址、住址等,通常应该到达的时候会有送达。(地方税法第20条)
- 虽然没有看过这些文件,但是只要不证明因为邮寄中的事故等原因没有收到,不管是看还是没看,都会作为收到的东西来处理。
Q3分缴是不允许的
A3
- 税金除了个人事业税等一部分外,都是一次性缴纳的,原则上不允许分缴。
- 但是,作为现实问题,从缴纳能力来看,也有很难一次性缴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也有适用延期纳税(分纳等)制度的情况,请带上能了解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的资料,来所咨询。另外,同意分缴的情况下,原则上请在1年内制定完纳的缴纳计划,在提供担保的基础上签订纳税誓约。
Q4滞纳金高
A4
- 滞纳金是在促进交货期内纳税的同时,谋求与缴纳期限内缴纳的人公平的制度,请理解这个宗旨后缴纳。
-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从缴纳期限的第二天开始到经过一个月为止,滞纳额乘以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1%的金额,经过1个月后,滞纳额乘以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7.3%的金额作为滞纳金被征收。
- 另外,在提供或扣押满足滞纳额的担保的情况下,在此期间的滞纳金金额的计算有时适用延期特例基准比例。如果认为在完纳之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的话,建议提供担保。
- 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是指国内银行贷款约定平均利率(新·短期)的前一年9月~上一年8月的平均值加1%的比例。这个比例每年都会变动。
※2023年中的滞纳金特例基准比例:1.4%
- 缓期特例基准比例是指国内银行贷款约定平均利率(新・短期)的前一年9月~上一年8月的平均值加上0.5%的比例。这个比例每年都会变动。
※2023年中的缓期特例基准比例:0.9%
如果放任税金的话,负担会变重,失去社会信用等,会蒙受很大的不利利益。收到纳税通知书后,请先努力履行纳税义务。如果对征税有不满或者难以缴纳的话,请尽早咨询。 |